2018通货膨胀率(申通上市)

中新财经5月13日电据“上海商场监管”大众号音讯,针对一些经营者使用社区团购形式,施行哄抬价格、价格诈骗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场监管部门继续对不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实在保护商场价格次序,保证顾客合法权益。现发布新一批社区团购价格违法典型事例。

事例一:喆藏(上海)餐饮文娱处理有限公司哄抬食用油等产品价格案

闵行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接到告发线索,执法人员当即对喆藏(上海)餐饮文娱处理有限公司展开查看。经查,当事人经过微信群展开社区团购,向居民出售粮油、牛奶等产品。其间,食用油最高进销差率为105%,牛奶最高进销差价率为90%,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商场同类产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确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辅导定见》相关规则,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二:李某哄抬蔬菜价格案

长宁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接到市民投诉告发,反映李某在疫情期间高价出售蔬菜。经查,李某从批发商处贱价收购蔬菜,并经过微信建群的方法向周边社区居民出售。在进货本钱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李某大幅举高蔬菜出售价格。其间,青菜的进货单价为3元/500g,出售单价为10元/500g,进销差价率为233%;生姜的进货单价为5元/500g,出售单价为15元/500g,进销差价率为200%。上述蔬菜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商场同类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确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辅导定见》相关规则,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三:五花肉变夹心肉,赵某某价格诈骗案

4月30日,普陀区商场监管局收到舆情,反映某小区团购的猪五花肉实践并非五花肉。

经查,赵某某作为猪肉供货商,在明知某小区团购的是五花肉的情况下,仍向某肉类经营部以14元/500g的价格购进夹心猪肉等商场价格低于五花肉的其他部位猪肉,并以23元/500g的价格充作五花肉卖给该小区居民,违法所得合计2268元。现在,赵某某已将多收金钱全额退还给居民。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构成价格诈骗的违法行为。普陀区商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罚款9072元。

事例四:冷鲜肉变冷冻肉,叶垸食物经营部价格诈骗案

4月29日,闵行区商场监管局连续收到某小区多位居民的告发线索,反映在社区团购中购买的冷鲜猪肉套餐,实践收到货却为冷冻猪肉。闵行区商场监管局当即抽派办案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2018通货膨胀率(申通上市)

经查,本次社区团购系由当事人叶垸食物经营部经过团长王某在团购小程序中建议。该“冷鲜猪肉套餐”对外标明为:冷鲜前腿1kg/袋、冷鲜五花肉1kg/袋、冷鲜汤小排1kg/袋、冷鲜大排片1kg/袋。但实践当事人在售的产品均为冷冻猪肉,故意在团购上对外标明成质量与实践不符的“冷鲜”猪肉。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构成价格诈骗的违法行为。现在案子正在抓住处理中。

事例五:远好归纳经营部展开社区团购未明码标价案

闵行区商场监管局近来接告发线索,执法人员当即对远好归纳经营部进行查看。经查,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树立微信群进行社区团购,每日将出售产品清单摄影发送至微信群内,让小区居民经过群接龙进行购买。但当事人在社区团购微信群中对出售的产品只标示了品名,未标明价格、计价单位等有关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闵行区商场监管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奉告书,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完)

发布于 2023-04-28 11:04:27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36
目录

    0 条评论

    本站已关闭游客评论,请登录或者注册后再评论吧~